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夯实“齐鲁粮仓”根基。
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据评估,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到20%,多处实现了“一季千斤、两季吨粮”。截至2025年底,山东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为全省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围绕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山东将怎么干?
在建设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分区分类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在建设布局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以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化整体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湖区域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建设分区方面,依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5个区域——黄泛平原区包括德州、聊城、菏泽等市,重点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农田防护工程建设;山前冲积平原区包括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等市,重点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提高田间道路通达率;黄河三角洲区包括东营、滨州等市,重点加强灌排结合,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胶东半岛丘陵区包括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重点加强灌溉水源工程建设,改造水平梯田,硬化贯通田间道路;泰沂低山丘陵区包括泰安、日照、临沂等市,重点突出田间设施现代化配套升级,加强土壤改良培肥,开展水土保持治理。
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实施方案》提出,市县政府应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规划设计、资金投入等工作机制。加强各环节质量管控,建立工程质量例行检查制度。规范验收移交,依据国家标准开展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
在资金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省级财政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投入主要责任,市县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允许市县政府在债务限额内使用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围绕做好运营管护,《实施方案》明确,县级政府应履行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财政投入合理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