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9月29日晚,(601187.SH)发布一则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其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油脂”)、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集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超4.18亿元,厦门银行作为原告胜诉。
据了解,2023年5月16日,厦门银行与银祥油脂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向银祥油脂提供授信额度(本金)为41910万元整;授信业务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同时,与银祥集团、东方集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银祥集团、东方集团为上述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4年5月29日,厦门银行与银祥油脂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银祥油脂提供其名下不动产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根据银祥油脂的申请,厦门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现本金余额41,867.65万元。因银祥油脂在其他金融机构已发生逾期情形,且银祥油脂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已构成违约。厦门银行依约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同时为维护厦门银行的合法权益,厦门银行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历经数月审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银祥油脂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十日内偿还厦门银行借款本金3.536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和6507.65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并向厦门银行支付律师费10000元、保全费5000元。若银祥油脂未按时履行判决,厦门银行有权以与其签订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全部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此外,银祥集团、东方集团对银祥油脂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银祥油脂追偿。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96,725元,由银祥油脂、银祥集团、东方集团负担。厦门银行在9月29日公告中表示,“该笔贷款公司已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