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不吐不快】
别让钱花了,水却没变好
■ 吴敏
近日,陕西省神木市财政局发布公告显示,陕西蓝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5964900元中标的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被星淼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提起9项投诉,神木市财政局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经查,投诉事项8项成立,榆木市财政局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这一事件说明,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以后,能够迅速进行审查,坚决做出公正的处理决定,使整个采购未造成较大损失。
但从微观上审视该项目,其采购各环节也是漏洞百出:招标文件中充斥大量违法违规条款,虽然质疑后在澄清文件中部分修改,但其违法本质和对采购公平性的破坏已成事实;违法要求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条款显失公平;核心技术参数涉嫌“量身定做”,精准指向特定品牌,排斥其他供应商;评审标准设置不公,存在重复评审、歧视中小企业及主观裁量权过大等问题;采购程序未依法发布程序公告;未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未暂停采购活动且违法开标。这种“全链条违规”状态,不仅剥夺了其他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更让财政资金面临“定向输送”风险,与过紧日子的要求背道而驰。
从宏观上看,这起事件发生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大背景下,具有标志性意义。本次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公告中暴露的问题,几乎精准对应了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如火如荼地进行,某些供应商竟还能如此猖狂的顶风作案,这反映出在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成本低,作为采购人的神木市水利局主体责任缺失,代理机构未尽职责,最终让一个违法违规供应商轻易中标。
从环保治理视角看,程序失守直接消解了民生环保工程的核心价值。2022年,水利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
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本应是政府采购衔接环保民生的典型实践——用公共资金购买净水服务,既响应绿色采购政策导向,又守护农村老人饮水安全,让乡村振兴不仅有“面子”还要有“里子”。但若“量身定做”的供应商技术不达标,不仅让大量财政资金“打水漂”,更会让农村老人的饮水安全保障落空,造成环保和民生的双重“失守”,给政府形象蒙羞。
就在近日,水利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水龙头看,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了中央资金22亿元支持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应该说,农村供水的水质在持续提升。”但农村互助幸福院水质提升工程采购暴露出的问题,也给同类采购项目敲响了警钟——别让钱花了,水却没变好。
针对该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笔者建议如下:一是彻查相关人士在该案件中的违法违规事实并对相关人员作出惩处;二是强化AI等技术手段在程序违法以及核心参数“量身定做”方面的应用,用技术堵住监管的漏洞;三是根据该事件所暴露的问题,对全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进行大检查,防止“钱花了水没变好”的荒诞结果再现,使民生工程沦为“面子工程”;四是“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还得继续深入,逐渐形成长期机制,对采购当事人形成长期震慑作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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