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曾德好 宋乐 实习生孔蓝萍)日前,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正式批准《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这标志着宾阳炮龙文化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为传承和弘扬这一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宾阳炮龙文化起源于北宋,至今已有近千年历史,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作为壮、汉民族文化交融的结晶,宾阳炮龙节以“炮声不停、舞龙不止”的独特形式,承载着民众禳灾祈福的美好愿景,每年吸引数十万游客参与,被誉为“东方狂欢节”。
《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聚焦宾阳炮龙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内容涵盖文化遗产认定、传承人权益保障、安全环保要求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对濒临失传的技艺采取数字化抢救措施,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针对炮龙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明确划定燃放区域和时间,同时建立大气污染防控应急预案,实现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的平衡。
据了解,近年来,宾阳县积极探索非遗活态传承路径,通过“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模式,推动炮龙文化从传统节庆向现代文化IP转型。目前,宾阳县已建成炮龙文化园、炮龙老庙等核心展示区,开发出40余款“宝葆炮龙”系列文创产品,并将扎龙、舞龙技艺纳入中小学特色课程,培养年轻传承人队伍。数据显示,2025年宾阳县舞炮龙活动吸引50多万人参与,其中外来人口约23万人,拉动社会消费约3.5亿元,同比增长7.6%,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正式获批,是宾阳炮龙文化保护的里程碑,为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广西样本”。下一步,宾阳县将以《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施行为抓手,加快推进宾阳炮龙文化相关产业项目建设,同时完善执法监管体系,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推进文体旅商深度融合发展,鼓励传承人开展跨区域交流合作,推动炮龙文化走出国门,提升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