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化装修施工许可,优化食品经营许可,降低经营准入门槛,并加大对餐饮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餐饮行业升级,加快建设国际美食之都。
取消经营场所面积限制
餐饮企业新开门店将享受一系列政策支持。《若干措施》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门店装饰装修工程,餐饮门店经营单位需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提速至3个工作日办结。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的餐饮门店装修,无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若干措施》还提出优化食品经营许可。餐饮单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时,仅申请餐饮服务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等食品经营管理项目的,市场监管部门免予现场核查。同时,取消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的限制;取消专间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10%的要求,由食品经营者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布局设置,降低了经营准入门槛。
中小微企业享首贷贴息
北京将加大对餐饮企业的融资支持。根据《若干措施》,在北京市注册的中小微餐饮企业,通过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办理的首次贷款业务,或通过“北京市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办理并推送至贷款服务中心的首贷业务,都可享受政策优惠。
按照首次贷款合同项下,自首笔放款起一年内企业实际获得贷款产生的利息,北京对普通中小微餐饮企业按20%给予贴息,且贴息资金不高于实际放款额的1%;对于首次放款时已经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贴息比例提升到40%,且贴息资金不高于实际放款额的2%;对于首次放款后一年内新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自首次放款至尚未认定为创新型企业期间,按照实际获得贷款产生利息的20%予以贴息,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按照实际获得贷款产生利息的40%予以贴息,贴息资金同样不高于实际放款额的2%。
餐饮企业还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2027年12月31日前,北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助技能大师工作室
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基础,《若干措施》明确,实施北京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围绕餐饮行业企业需求,选拔培育餐饮行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专门的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带动餐饮行业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发展。
北京支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依托企事业单位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于初次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照每个工作室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后经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可优先推荐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此外,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本报记者 马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