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们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是检察系统历史上第一个“时代楷模”,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政法系统第一个获得“时代楷模”称号的集体,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爱,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队伍的亲切关怀。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向“时代楷模”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学习的热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精神引领作用,激励全体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奋力开创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
“时代楷模”是由中央宣传部集中组织宣传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是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20多年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心用情办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联动开展矫治帮扶、综合救助、普法宣传,为受伤的孩子遮风挡雨,为迷途的孩子托举希望,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诠释司法温度。他们是检察机关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过程中培育成长起来的检察英模,是检察机关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光荣典范,是全体人员学习的榜样。
榜样,是锤炼本领的最好“参照系”。此次荣获“时代楷模”称号的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中,多人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他们都是高质效履职的标兵,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突出贡献。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当前,校园霸凌、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等仍有发生,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仍令人担忧,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仍复杂严峻。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心用情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于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快捕、快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要不断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的协作联动,凝聚合力持续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学习“时代楷模”,最重要的是从他们的可贵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从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中,我们清晰地感受到他们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的政治品格,心系万家、用爱司法的为民情怀,尊德崇法、守护正义的法治担当,敢为人先、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这些都是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宝贵精神资源。当下,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检察履职也面临着更高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检察赶考之路上,还有很多“娄山关”“腊子口”等待跨越,仍需全体检察人员凝聚忠诚干净担当的精气神,催生自觉向上的不竭动力。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时代楷模”为榜样,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自觉践行“三个善于”要求,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汇聚起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伟力,争创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检察业绩!